初冬的乌蒙山区寒意渐起,镇雄县果珠乡云岭村某村民小组活动室里却暖意融融。村民围坐在一起,果珠乡纪委工作人员正为一起不实举报召开澄清正名会。
4个月前,为改善村民出行条件,村里决定扩宽硬化一段坑洼路。村民小组组长曹某忙前忙后协调,主动联系挖掘机清运垃圾。然而,有群众实名举报曹某在村组道路修建中私吞国家补贴。
收到举报后,镇雄县纪委监委及时转交果珠乡纪委办理。乡纪委成立调查组,通过核对支出、走访群众等方式开展核实工作,最终认定举报内容失实。综合评估问题性质和影响范围后,乡纪委决定以会议澄清方式,在村民小组公开为曹某澄清正名。
“经查,曹某在村组道路修建过程中不存在以修路为由利用职务便利私吞国家补贴情况,反映问题不属实,现予公开澄清……”这是果珠乡纪委澄清正名函上对不实举报最有力的正面回应。
一直沉默的曹某眼眶泛红:“之前心里很憋屈,组织的澄清正名让我服务群众的底气更足了。”
该县纪委监委深入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不断完善澄清正名工作机制,推动相关工作走向精准化、规范化。
该县纪委监委制定印发《镇雄县纪委监委检举控告办理答复反馈及不实举报处理办法》《镇雄县纪委监委承办人工作制度》,对澄清工作原则、实施主体、适用情形、操作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澄清工作审慎规范及时开展。
具体实施中,该县纪委监委探索建立“综合研判+规范澄清+治理诬告+跟踪回访”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由信访室牵头,组织案件承办部门对拟澄清事项实行“多室联审”,全面审核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定性是否准确,确保澄清结论经得起检验。
澄清方式上,该县纪委监委根据被举报人岗位特点、问题影响范围、个人意愿,审慎选择并规范运用澄清形式:影响范围较广的,召开会议澄清;影响较小的,面对面澄清;群众关注度高的,以通报方式澄清,释放“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鲜明信号。(通讯员 李兰 游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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