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党员干部:
为持续深化文明创建,巩固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树立“六种良好风尚”,全力打造新时代“昭通印象”,积极支持市、县公安交管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要求,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展现全县党员干部良好的精神风貌和文明素养,助力提升文明镇雄的良好形象,特向全县党员干部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遵规守法的带头者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如改装电机、控制器、电池,拆除限速装置,加装遮阳棚、音响设备等)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要自觉维护车辆原状,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非法改装,不驾驶经过非法改装的车辆上路,筑牢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屏障。
二、做安全出行的践行者
在驾驶或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并正确佩戴符合安全标准的头盔。以身作则,积极引导,带动家人、亲友和周边群众共同养成佩戴安全头盔的良好习惯,让“一盔一带、安全常在”的理念深入人心。
三、做规范停车的维护者
将汽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有序停放在划定区域或指定地点,不占用消防通道、盲道、无障碍通道,不侵占公共绿地、人行道,做到文明停车、规范停车。以自身的模范行为,引导和带动更多市民养成文明停车的好习惯,共同维护整洁、有序的公共空间。
四、做文明出行的倡导者
在文明交通建设中做表率,将遵守交通法规、践行文明出行、共创文明美丽镇雄作为分内之责。相互提醒、相互监督,对身边发生的不戴头盔、非法改装、乱停乱放等不文明、不安全交通行为进行劝导。
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是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关乎每一位市民的出行安全与幸福指数。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每一次出行做起,从每一个细节做起,做到“佩戴头盔成习惯、杜绝改装守安全、规范停放显文明”,以实际行动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县城、文明县城贡献自己的力量!
特此倡议
中共镇雄县委文明办
镇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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