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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森林防火“十不准”
微镇雄 2025-12-11 11:41:29

森林防火“十不准”:不准携带火种进山,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不准在林区吸烟、点火照明,不准在林区野炊、烧烤食物,不准在林区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不准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不准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不准乘车时向外扔烟头,不准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不准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安全第一 #镇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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