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总工会第二十二期(2026年)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宣传(三)
互助案例:为大病患者托底
2025年,某单位职工患病住院治疗,至今共花费医疗费用总额近71万余元,个人自付费用近21万余元。县总工会按照医疗互助实施办法,目前已帮助其获得医疗互助金近10万余元,为家庭下一步医疗支出提供了有效补充。
在下步结算过程中如满足“二次补助”条件,还可申请医疗互助“二次补助”金,为患病职工进一步减轻医疗负担。这是工会送给职工的坚实保障,是“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的温暖守护。
职工获得保障的前提是参加当期医疗互助活动,一年缴费120元,关键时刻可获得数万元补助。第二十二期医疗互助集中参互工作已开启,不容错过,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参互政策:职工如何参互?
谁可以参加?参加第二十二期(2026年)医疗互助的对象包括三大类人群:
一是参加云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同时参加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或云南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16周岁(含)至55周岁(不含)的工会会员(在职职工)。年龄满55周岁(含)以上的工会会员(在职职工)参加医互活动,须是参加了第二十一期医互活动的人员。
二是参加了第二十一期医互活动,且参加云南省职工医疗保险(同时参加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或云南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
三是发生漏参加医互活动的互助对象,按特殊情况处理。
如何参与?医互活动由基层工会统一组织办理参互手续,不接受个人单独参加。第二十二期互助金标准为每人120元,每人限交一份,参互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互助金,于12月23日前由基层工会统一收齐集中办理参互。本期医互活动互助保障期限为一年,即在2026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26年12月31日24时期间住院产生费用可以按规定获得补助。
来源:微镇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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