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是各类野生菌生长的旺季,也是野生菌中毒事件频发高发期,尤其是近期雨水较多,特别适宜野生菌生长。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发布如下预警公告:
一、不随意采摘、买卖、食用不熟悉、难辨别的野生菌。野生菌种类繁多,其中许多有毒品种与可食用品种外形相似,仅凭个人经验或民间流传的辨别方法,无法准确区分。一些剧毒野生菌,如“白毒伞”“鹅膏菌”等,即使少量食用也可能危及生命。
二、谨慎加工烹饪,做到煮熟煮透,避免凉拌食用。烹调加工野生菌时,要认真挑选、清洗,不要凉拌生吃或烧烤食用,要炒熟煮透后再食用;不要多品种混合加工,不食用剩余隔顿的野生菌;食用野生菌时不宜饮酒,有的野生菌虽然无毒,但其所含成分会与乙醇发生化学反应,生成毒素引发中毒。
三、群体性聚餐严禁食用。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农村集体聚餐和会议集体用餐等群体性聚餐,严禁加工烹饪食用野生菌类(包括野生菌干制品),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四、普通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不加工、不销售、不推荐”三不原则。野生菌专营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格把好食用野生菌采购关,严禁购买不熟悉的野生菌,建立和掌握野生菌中毒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严格执行先用沸水煮漂等安全的烹调加工方法,并留样备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
五、中毒后应急措施。食用野生菌后,如出现头晕、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视幻听等症状,可通过大量饮用温开水或淡盐水,并用手指、汤勺等刺激喉部催吐,减少毒素吸收,并第一时间到最近的医疗机构就诊。同时,保留食用过的野生菌样本,以便医生快速判断毒素类型,进行针对性治疗。
六、加强宣传教育。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各部门、学校要积极开展预防野生菌中毒宣传活动,通过张贴海报、发放宣传手册、广播(大喇叭)宣讲、微信公众号科普等形式,普及野生菌中毒的危害和预防知识,提高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辨别能力。宣传引导要做到入村入户、人人知晓,尤其是针对独居老人、留守儿童等重点群体,要认真开展上门宣讲,严格落实好《镇雄县野生菌中毒防控承诺书》的签订。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的教育,防止孩子因好奇误食野生菌。
特别提示:具有“头戴帽、腰系裙、脚穿鞋”的典型结构(菌盖+菌环+菌托)(鹅膏特征),菌肉受伤后易变色,湿润时有粘性等特征之一的野生菌请切勿采摘,不吃颜色鲜艳、霉变、幼嫩的野生菌。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民间偏方”去分辨有毒野生菌,如:菌子上有虫子就没有毒,大蒜煮菌不变黑就没有毒等没有科学依据的说法。目前尚无野生菌中毒特效解药,误食剧毒菌(如致命鹅膏)死亡率超90%,切勿抱有侥幸心理!野生菌中毒可防难治,希望广大市民朋友提高警惕,增强自我防范意识,不随意采食野生菌,守护自己和家人的健康安全。
附件:云南常见毒菌2022版
镇雄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7月14日
附件:云南常见毒菌2022版
图上这些菌类 不采摘!不收购! 不加工!不食用!
图上这些菌类 不采摘!不收购! 不加工!不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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