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快镇雄县铁匠坪国营林场内的道路及重点项目的建设,确保镇雄县铁匠坪国营林场内的道路及重点项目建设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在镇雄县铁匠坪国营林场内的道路及重点项目范围内剩余的坟墓迁坟公告已超过搬迁时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剩余未迁坟主
镇雄县铁匠坪国营林场内的道路及重点项目:涉及高山原国有林场(高山铁匠坪)已编号15416、(无碑记15417)、15422、15423及未编号【刘墓许氏、王万斌、卢正荣陈氏】等坟墓
二、迁坟时限
未迁坟坟主限于2025年6月8日之前将坟墓自行迁移完毕,届时尚未搬迁的坟墓,将采取措施作无主坟墓处理。
三、补偿标准
迁坟标准:单棺1000元、双棺1800元。
四、取款方式
迁坟后凭有效身份证及搬迁前、搬迁后相片到镇雄县城市建设指挥部办理领款手续。
五、联系人:
成 华 13578098830 耿红昆13278673269 胡章 13466211129
特此通知
镇雄县城市建设指挥部
二0二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坟地坐标及实地照片
1、刘母许氏坟,坟地编号:15416
序号 | X坐标 | Y坐标 | 高程 | 坟地编号 | 备注 |
1 | 3032370.019 | 35485776.892 | 1769.295 | 15416 | 刘母许氏坟 |
2 | 3032372.095 | 35485776.870 | 1769.501 | 15416 | 刘母许氏坟 |
3 | 3032372.807 | 35485773.385 | 1769.904 | 15416 | 刘母许氏坟 |
4 | 3032370.883 | 35485772.889 | 1769.952 | 15416 | 刘母许氏坟 |
2、无碑板土坟
序号 | X坐标 | Y坐标 | 高程 | 坟地编号 | 备注 |
1 | 3032387.190 | 35485780.458 | 1768.756 | 无碑板土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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