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王 毅)6月5日,2016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镇雄县考区考务培训会召开,会议对全体参与高考的考务工作人员提出五条纪律要求,为高考考务工作划出“红线”。
一是严格遵守高考回避制度规定。凡是有子女等直系亲属参加本次普通高考的教师,或是本学年直接承担高三年级教学任务的教师,都应当主动提出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考试的各项考务工作。
二是严格遵守考务工作纪律规定。考试期间要做到“四个不准”,即不准接受考生及家长宴请、不准收受考生及家长的礼金、不准擅离职守或擅自交换考场考点、不准伙同考生和他人违纪舞弊。
三是严格执行考试纪律。发现作弊动态要立即制止,将考生违纪舞弊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不听劝告,继续违纪舞弊的考生,要依据有关规定,果断处理。。
四是严格遵守监考纪律。不得擅自提前或延长考试时间,不得将各种通讯工具及照相、摄相、扫描等设备带入考场,不得把试卷、草稿纸传出或带出考场,不得做与监考工作无关的一切事情。
五是严格追究纪律责任。凡因工作推诿扯皮,配合不力,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甚至顶风违纪作案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处理有关人员,凡发生大规模违纪舞弊或其他突出事件的,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并立即采取相关措施,把风险和危害减少到最低程度,对隐瞒不报或拖延报告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或人员的责任。
责编:温清华 审核:成忠绪
来源:镇雄新闻网
编辑:镇雄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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